

南方日报讯,广州市工商局通报称,近期,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对在广州市4S店、批发市场、超市、个体经营户销售的汽车润滑油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,共抽取了3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81款商品,经检验75款样品未发现不合格,6款商品被判定为核查总体不合格(其中一款商品经核查为假冒商品),不合格率为7.4%。
对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商品的经营业户,工商部门将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,同时督促全市经销企业做好同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,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经销企业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本次监测采用《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: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》(GB/T 2828.4-2008)标准进行抽样,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产品标称执行标准对汽车润滑油的运动粘度、低温动力粘度、高温高剪切粘度、凝胶指数、蒸发损失、闪点(开口)、泡沫性、硫含量、倾点、机械杂质、水分、粘度指数共十二项指标进行了检测。
经检测,汽车润滑油存在低温动力粘度、泡沫性、蒸发损失、运动粘度指标不合格的情况。其中,奥迪原装机油、赛.马利定制润滑油等名牌悉数在列。